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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地产无锡项目违规遭罚 未经基础验线擅自继续施工”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4-25 22:24:02 浏览: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7日(记者张海蛟) 近日,无锡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案称,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无锡嘉御置业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嘉御置业”)罚款5000元,并 据记者调查,xdg--12号项目是宝龙地产控股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宝龙地产”,股票代码: hk.1238 )的旗下项目。

嘉御置业成立于年11月1日。 其股东结构如下:上海绥廖公司管理有限企业100%持股,认缴出资20000万元。 上海绥廖公司管理有限企业是宝龙地产(香港)控股有限企业的子公司。

2019年3月,嘉御置业办理建字第312019x005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年7月开工,在新吴区长江南路和宅基滨路口西南侧建设xdg--12号房地产开发项目,2019年7月施工至基础(±0.00 )。

嘉置业违反《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经基础检查线擅自继续施工的行为。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行局根据《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于2019年8月27日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公布日为年3月19日。

《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在地下工程基础完成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基础检测线。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基础检测线。 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继续施工。

《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可限期修改,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项:基础检查线或基础检查线不符合要求,擅自继续施工。

据宝龙地产官网报道,年8月18日,宝龙地产竞标无锡新吴区住宅、商办、商业一体化的大型综合性项目。 该项目是位于上述处罚的长江南路和宅基滨路口西南侧的项目( xdg--12号项目),占地248782平方米,建筑面积342000平方米,居住、商业、办公室为一体的大型综合社区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4个月前,宝龙地产的漳州项目被主管部门挂牌,被勒令部分停止。

2019年11月2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媒体发布《关于2019年8-10月住房建设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解决意见》,漳州p04地块(含悦汇广场)位于一期5#-13#层、15#-21#层及第一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漳州宝龙英集房地产有限企业施工单位为福建省东霖建设工程有限企业监理单位为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企业。

据报道,年,宝龙地产竞标漳州p04地块。 该地块建设公司漳州宝龙英集房地产有限企业成立于年7月16日。 其股东结构如下:上海豪沧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上海豪沧实业快速发展有限企业为宝龙快速发展有限企业的子企业。

宝龙集团于1990年在澳门成立。 宝龙产业经营不断扩大,形成了房地产、商业、酒店、文化艺术等多元产业协同快速发展的格局。 宝龙地产从2003年开始专注于综合性商业地产项目的开发运营,2009年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宝龙商业也于2019年12月 30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交易。 截至目前,宝龙集团总资产已超过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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