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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源概念股美锦能源再出手百亿项目 涉嫌信披违规?”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6-03 02:09:02 浏览:

氢能概念龙头股美锦能( 000723,sz )再次出手。 6月28日晚,据美国锦能源公告,企业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投资建设青岛美锦氢能镇,总投资额100亿元。

但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发现,这种投资巨大的框架协议在两天前签约,同时在一天前被信息媒体报道并广泛传播。 记者采访的律师认为,企业有违反新闻公开的嫌疑。

百亿合同项目涉嫌违反信用

根据美锦能源6月28日公告,企业与青岛工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签署《青岛美锦氢能镇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第一个副本是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投资建设青岛美锦氢能镇,总投资额100亿元(目前尚未投入,

但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6月26日上午,企业与关联公司完成了该项目的合同。 27日青岛日报头版以《青岛美锦氢能镇定居西海岸》为主题进行报道,且详细情况比较详细,报道中称青岛美锦氢能镇由山西美锦氢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选择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总投资额100亿元。 根据协议,美锦能源将发挥自身特点,积极引进氢能上下游产业链的投资项目,包括新能源商用车整车、膜电极、燃料电池堆和系统、燃料电池分布式能源等。

青岛日报报道,当天,36氪等媒体也转发了这一消息,备受投资者关注。 在企业深度交流所的平台上,27日为了证明三个问题是否属实,被要求该项目是否属实,但没有得到回复。 到了28日企业才公告了该协议的几个事项。

对此。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了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律师。 他说,根据《上市公司新闻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初发生的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新闻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的;。 (二)有关人员就该重大事情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书的(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并报告该重大事件发生的; 该律师认为,美锦能源在签署框架协议两天后发表公告涉嫌违反新闻报道。 据他分析,氢能投资项目是目前市场关注度较高的热点主题素材,框架协议中投资金额巨大,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是企业应披露的重大新闻。 他还认为,企业公告滞后媒体报道一天以上,违反了新闻公开及时、公平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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