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报业网免费收录优秀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本站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节约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179
  • 快审网站:11
  • 待审网站:9
  • 文章:30936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303万元“天价”二手摩托流拍 有关部门调查京A牌照摩托车流拍事情”

“303万元“天价”二手摩托流拍 有关部门调查京A牌照摩托车流拍事情”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3-31 12:48:01 浏览:

本报(记者 董振杰) 11月12日,起拍价16310元的二手京a牌照摩托车,经过一天多的拍卖,以303万元落锤。 12月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竞争成功者未按期支付货款。 北京三中院的工作人员说,流浪的摩托车将进行二次拍卖。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摩托车的偷拍进行调查。

从11月11日上午10点开始,被判定价格为2.33万元的比亚乔二手摩托车(京a牌照)引起了众多围观。 截至11月12日10时50分,标的物最终价格停留在3031350元。 落槌后,这辆摩托车最终能否成交备受关注。

根据《拍卖公告》的约定,拍卖竞价前的淘宝系统以冻结拍卖人支付宝( Alipay )账户内的资金为应纳保证金,拍卖结束后竞拍者未能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分利息。 本标的物拍卖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额于年11月22日17时前存入法院指定账户。 据悉,中标人未承诺支付中标金,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介入调查。

关于摩托车抄袭,北京骆之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鑫认为,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依法有效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 司法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家后悔拍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将首先扣除预付的保证金。 该买受人在拍卖过程中超过常规高频加价行为,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成交价款的,以其他方式构成妨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该买受人可以处以罚款、拘留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凤凰报业网凤凰分类目录网致力于打造中国专业的网站分类目录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