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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草案向社会公示 确定首都功能核心区十一类保护对象”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5-03 00:15:01 浏览:

濮阳信息港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李嘉瑞) 北京市人民政府30日编制了《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年—2035年)》(草案),规划草案于2019年12月30日至年1月28日在社会上公布

《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级) (年—2035年)》的第一个文案是落实城市战术定位,确定快速发展目标、规模和空之间的布局。 提高中央党政军队领导机关为工作服务的能力水平,营造优越的政务环境。 加强老城整体保护,建设中华文明示范区。 推进精治、共治、法治,建设人居环境一流的第一善区。 保障计划秩序比较有效地实施,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度。

“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级) (年—2035年)”的优势之一是强调中央政务功能保障。 二是强调改善民生。 三是强调对整个古镇的保护。 第四个是空之间的魅力建模。 五是强调放松非首都功能。 6是强调区块保护的更新。

据介绍,东城区和西城区由于历史文化、资源存量、快速发展阶段相似,为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促进功能优化的提高,将两个城区作为一个功能区统一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一个功能区可以由多个行政区组成。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年—2035年)》提出构建“一核一主一副、双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其中,“一核”是指首都功能的核心区,包括东城区和西城区两个行政区,总面积92.5平方公里,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交流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的核心

另外, 计划要求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保护理念,最大限度地保留历史印记。 计划将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街巷、以前传入的胡同、以前传入的地名、历史名园等纳入保护对象,确定首都功能核心区的11种保护对象。

首都功能核心区的11种保护对象为: (1)世界文化遗产(2)国家级、市级、区级三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也称为调查登记文物)。 (3)地下文物埋藏区(4)历史建筑(包括优秀的近代建筑、名人故居、挂牌保护庭院和工业遗产等) (5)历史文化街区和特色地区(6)历史上流传下来的胡同以及以前流传下来的地名(7)历史河湖水系和

计划要求按计划连接重要的文化场所,展示古老城市的特色文化空之间。 联结历史文化资源,建设文化探路体系,整体增强历史文化遗产展示水平。 规划巷道,分区域建设主题鲜明的10条精品旅游线路,散布各地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系统衔接和生动展示。

10条精品访问路包括(1)中轴线文化访问路(2)玉河—什刹海—护国寺—新街口文化访问路(3)南锣鼓巷—雍和宫、国子监—地坛文化访问路。 (4)东四——南新仓——日坛文化探访路(5)月坛——白塔寺——西四文化探访路(6)皇城文化探访路(7)环天安门广场——前门大栅栏文化探访路。 (8)新文化街——宣南文化探访路(9)天坛——先农坛——天桥文化探访路( 10 )白云观——三里河路——北京展览馆探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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