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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正式实施”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3-26 12:54:02 浏览:

2月1日,《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保险业务为网络保险业务: 保险机构通过网络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客户可以通过保险机构自营互联网平台独立了解产品新闻,客户自主完成保险行为。 《办法》确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据了解,保险机构包括保险企业(包括相互保险组织和网络保险企业)、保险代理人(不包括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保险中介机构。 其中,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依法取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网络公司。

根据《办法》,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网络保险业务。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产品咨询服务、保险产品、保险费估算、估计价格比较、设计投保人的保险计划、代办保险手续、代办保险费等。

顾客权益保护是网络保险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办法》加强了新闻披露要求,增加了新闻披露文案,告知客户售后服务是否能够全流程在线实现。 要求全面规范售后服务,提出评分、维护、退保、理赔和投诉解决等全流程服务标准,完善费用体验的保险机构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客户新闻保护体系,防止新闻泄露。 (记者 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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