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报业网免费收录优秀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本站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节约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179
  • 快审网站:11
  • 待审网站:9
  • 文章:30936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森米产品陷互联网传销疑云 “42天减肥20斤”被指虚假推广”

“森米产品陷互联网传销疑云 “42天减肥20斤”被指虚假推广”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6-05 12:24:02 浏览:

新闻网财经6月20日日报(记者张润琪)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百日行动”余韵未尽,营养保健品市场混乱。 近日,宣布“中国瘦身内调龙头企业品牌”的森米遭到多家客户投诉,文案涉及“虚假推广”、“产品不合适”、“涉嫌代理制度的网络传销”等。 针对上述投诉,新闻网财经记者拨打森米官方服务热线称,工作人员将采访复印件反馈给相关负责人,在发布消息之前,记者未收到任何答复。

来源:客户投诉的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森米”是广州森美大学健康生物科技有限企业旗下的大健康企业品牌,目前总部设在广州。 据报道,森米创始人摩七七最早于年3月成立深圳樱槻生物技术有限企业,接触大江生医产品后,于年创立森米企业品牌,森米的酵素产品和奶昔产品由大江生医生产,相应的专利技术证书也是大江生医的。 此后,森米团队于年2月成立广州森米生物技术有限企业,独立运营森米企业品牌。 产品由大江生医在上海的企业“百岳特”进口后,销售给森米企业。

天眼查数据显示,深圳樱槻生物技术有限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包括自然人李楚潇和黄馨,分别持有50%,李楚潇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但该企业目前处于注销状态。 李楚潇目前担任广州森米餐饮管理有限企业(未标明持股比例)和广州樱槻化妆品有限企业(持股70% )的法定代表人。

另外,广州森米生物科技有限企业成立于年2月,注册资本500万,李楚潇为持股1%的小股东,大股东为沈永斌,持股99%; 广州森米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企业成立于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大股东吴海惠,持股50%,李楚潇35%,森米首席执行官沈丹枫其中持股15%。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森米在台湾、上海、武汉、杭州有相应的产品生产基地。 产品包括“体重管理系列”和“生理管理系列”,共涉及16种产品,在京东等EC平台销售。

酵素产品“减肥减肥减肥”会导致虚假的普及

据投诉客户称,最初看到森米产品通过朋友圈,例如“森米( semi )酶”这种“台湾进口减肥产品”,42天(一个疗程)就可以轻松瘦20斤。 而且,因为是食品,“可以形成没有副作用、不反弹、容易瘦的体质”。 一个套餐要3564元。

“为什么选择台湾的森米? 一、帮助数10000+人减肥成功,帮助年均减脂超过343500斤……”森米产品推广资料上刊登“数据属实”的广告,寻找明星古天乐作为企业品牌代言人。

来源:森米代理朋友圈的截图

资料来源:森米代理推广资料

这些产品有减肥效果吗? 新闻财经记者与森米产品代理商取得了联系。 森米代理表示,通过服用酵素确实有减肥和瘦身的效果,但是送给记者的产品包装上被标记为“食品”。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减肥是保健效果,具有保健效果的保健食品需要取得相应蓝帽子的批号,即使是保健食品推广减肥效果,也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夸大推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贝贝告诉新闻网财经记者,商家推广是否违法,必须根据其具体推广词的表达进行评价。 如果其确定表达能够实现减肥、减肥、减肥药的效果,则有违法嫌疑。

关于《酵素减肥法》,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在接受新闻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没有科学依据评价‘酵素’是否具有减肥效果。 连酶本身都没有准确定义。 例如,酶属于什么样的产品,应该包含那些成分,其制造过程等,目前还没有这些标准。 ”。

范志红还表示,商家申请“酵素产品”的是普通食品批号,不是健康食品和药品类的批号,如果宣布产品具有减肥效果,则涉嫌违法。

免责声明:凤凰报业网凤凰分类目录网致力于打造中国专业的网站分类目录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