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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对网络人身险新规征求意见”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3-28 14:48:02 浏览:

备受瞩目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规范已经在业界征求意见。 记者1月6日获悉,银保监会人身保险部向各人身保险企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人身保险业务若干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称《通知》),确定网络人身保险经营门槛、专属产品范围等

《通知》要求,经营网络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连续4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在75%以上。 连续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价在b级以上的人身保险企业连续4个季度责任准备金率超过100%,财产保险企业连续4个季度责任准备金率没有出现不利进展的保险企业治理判断为c级(合格)以上。

《通知》还调整互联网人身保险的销售范围。 《通知》指出,互联网人身保险的专属产品范围仅限于意外保险、健康保险(护理保险除外)、定期寿险、10年期以上的普通型寿险和10年期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同意开展的其他人身保险产品。

其中养老金保险网络的销售门槛明显提高。 《通知》指出,保险企业申请批准或备案的10年期以上的普通型寿险和10年期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专用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连续4个季度综合还款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核心还款能力在100%以上。 二是连续4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超额额度超过50亿元。 三是连续4个季度(或2年内6个季度)的风险综合评价在a级以上。 第四,上一年度因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和倒退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五是保险企业的公司治理被判断为b级(良好)以上。

一家中型保险企业的负责人表示,这项规定对中小保险企业来说难度较大,仅综合偿付能力外溢超过50亿难以实现。 但由于该规定影响范围较大,银保监会也将给保险企业带来较长的过渡期。 根据《通知》,对开展网络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在充分判断、事先准备方案的前提下完成了网络人身保险业务的整改,并于2022年1月1日前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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